范冰冰“阴阳合同”事件目前已经火的不行,估计全国人民都知道了。目前税务总局已经责令地方税务机关彻查这个事件,当然也包括其他影视演员的问题。
那么问题来了,范冰冰签署两份合同难道真的单单就是为了避税吗,应该不是。大家回想一下,去年的鹿晗天价片酬事件,去年《择天记》开机的时候,就有网友用业内人士的口吻来爆料鹿晗的片酬,称他只在剧组两个月,报价1.2亿,关键很多时候还用替身。
这件事,让很多人感到愤怒,连新闻联播都严厉报道了这件事:大意是很多影视制作方把钱都给了流量小生,留下的制作费少之又少,这样怎么能保证一部优秀影视作品的产生。
如此高的片酬创作出来的影视剧很多都是“垃圾”,这也难怪,明星的片酬就占据了影视剧50%,有的甚至是80%的开支,那还有什么钱去优化影视剧本身,这就是一种病态。后来很多国家级的老演员也谴责这种现象,称现在很多制作方只知道拿钱请流量小生,根本不顾作品的好坏。
虽然主管部门最后并没有出台任何的规定限制高片酬,但是这也给一些人和制作方敲了警钟,那么导致一些人不敢那么明目张胆的花钱请人,这也就导致了一些明星害怕挨批,引起公愤,所以应该才有了“阴阳合同”这样的方式吧,想必现在很多影视明星都是这么干的,一举两得,不但可以避税,当主管部门查的时候,拿出小合同就可以说:看我的片酬很低的,我是业界良心。
但是他们没想到的是,纸是包不住火的的,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老话啊,不信不行啊。他们不知这娱乐圈还有那么一股清流,还有那么一位“不识抬举、不畏权贵”的崔大爷呢,小崔说事,一说多年,这次终于又说对一件事,并且一直要说下去的节奏,简直也是娱乐圈的纪检委。
谁也别想收买崔永元,回想当年,客和集团要崔永元放弃对非转基因食品的调查和言论,封口费是2个亿,但是崔大爷根本不屑一顾,面对两个亿的封口费,心如止水、不为所惑、不为所动的气节难人可贵。
具体最后是个什么样的处理结果,我们拭目以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