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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商行业将纳入监管,“微商”监管将不在是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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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30 16:36:5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自诩为新兴商业模式的微商一度饱受诟病。进驻门槛低、商家流动性强的特点导致监管难度极大,消费者难以维权。北京市工商局日前针对部分微信朋友圈里的“微店”售卖假货的行为表示,由北京市工商局参与研发的“全国网络交易平台监管服务系统”今年6月末推出,微商监管也将纳入其中。但业内专家认为,单纯的线上监管难以实现,更无法治本,还需要多方联动和线下根治。
  倒逼监管
  媒体多次曝光、消费者投诉举报,微商热在主流消费群体中迅速降温,却仍存在无良商家通过精巧的包装让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违规药品保健品的微商卷土重来。针对部分微信朋友圈里的“微店”售卖假货的行为,北京市工商局表示,由北京市工商局参与研发的“全国网络交易平台监管服务系统”计划于今年6月末上线运行,微商现已列入监管范畴。
  此前北京商报记者曾对微商售假做过深入调查和系列报道,发现主流微商平台中,口袋购物旗下的“微店”售假情况严重。尽管已建立了相应的舆情及商品监控系统,将“高仿”、“A货”、“一比一”等关键词进行屏蔽处理,但“正品”、“专柜”等关键词搜索后,仍能发现价格过低的“正品”。更有媒体曝出有商家用模型机假冒iPhone 6的情况出现。口袋购物客服解释称,口袋购物正在积极打假,但针对的是自称“正品”且价格与正品相符的商品,即狭义的“假货”。对于“高仿”、“山寨”商品则交由消费者自行辨别。
  在微店推出“点亮”功能,将微店绑定到了微信个人资料页面后,与微信、QQ等社交软件的联系将更为紧密,更便于售假者推广,微商售假问题已持续一年之久,却仍存监管漏洞。北京市工商局称,微商监管的相关监管系统正在研发。
  多方联动
  除平台型微商外,粗放式的“九宫格”微商也仍有市场,销售产品以保健品、仿冒奢侈品和化妆品为主。事实上,在假冒伪劣商品销售的背后还隐藏着诈骗和传销等更为严重的问题,每一件小小商品背后是一条黑色产业链。
  2015年11月,WV梦幻之旅、云在指尖、商务商会、中绿资本运作等微商组织均被定性为传销,这些传销名为投资加盟,提供服务,实为交入门费、拉人头的传销活动,又依托网络媒体的虚拟性,发展迅速,波及人群极广。工商部门对传销行为予以严厉查处,但受困于微商的隐蔽性和流动性强,监管极为困难,仍有传销组织死灰复燃。北京市工商局称,微商监管要注重信息化和全国联网。
  在业内专家看来,除工商内部联网外,各监管部门间的联动必不可少。涉及商品是食品和违规保健品,属于食药监局监管范畴;商务委有权对商业流通领域进行监管;一旦立案,公安部门也将参与其中。
  线下根除
  对于线上监管的收紧,业内对此褒贬不一。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专家表示,微商进驻门槛低,只需要一部手机就能开店,问题商家散落在全国各地,并非某地收紧就可以解决的;微商均非实名认证,一旦有个风吹草动可迅速抽身,换个账号卷土重来,这也是网上售假和传销商家难以根除的症结所在;另外,尽管微商商家多如牛毛,但有很大一部分的背后由企业支撑和推动,从产品生产到推广、微商红人传播、微商课程教学……每个环节都紧密相连,形成了一条涉嫌传销的黑色产业链,如果仅从细枝末节进行关店、封号处理,根本无法解决问题。
  线上监管的收紧证明了监管部门已经对微商开始重视,但从现状来看,简单的系统监管收效甚微。前京东拍拍副总裁宋旸指出,除自动监管外,还需要人工巡查,如扮演卖家抽检、第三方公司抽检、跟进举报投诉等,这需要大量的人力投入。上述不愿具名的专家认为,问题微商的关键点在线下加强打击,以及对传销、诈骗相关知识的普及。
  事件:“朋友圈”奇遇合作伙伴
  记者了解到,“微商”作为新兴的商业模式,进驻门槛低,商家流动性强,极容易成为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游击队”。目前,网友反映最为强烈的两大问题是“微店”售卖假货和“微商传销”。
  一位东北网友向信报记者反映,最近他的微信朋友圈里多了一位“商人”。这位网友称,这位“商人”原本是他的微信好友,系中学同学,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中学同学就开始出售商品做起了生意。“一天至少‘分享’六七条信息,大都是些网购信息,还老问你要不要跟着一起干。”这位网友介绍说,他一开始还相信是正当生意,后来找别的知情同学一打听,才知道并非如此。“打着日韩的幌子,其实都是国内次货,几毛钱一打,根本值不了那么多钱。”
  更为蹊跷的是,对方竟三番五次要“谈合作”。至于“合作内容”,网友表示,无非是把商品卖给你,让你再去卖给别人。“比如说,‘开店’那位50元卖给你,让你100元卖给别人,只要业绩达到一定数额,就是说能拉朋友来开这种卖产品的微店,就给返提成。就是这么创业的。” 该网友还称,自从打听明白后,他就赶忙“拉黑”对方,以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发现:许多电商或微店变相传销
  信报记者了解到,网友所反映的这两大问题往往交织在一起。上述网友告诉记者,售卖假货的“店主”往往需要通过传销这种方式才能卖出货物,“根本就没人买,毕竟不是实体店,买的人都很谨慎,还有买过一次就知道是次货,不传销还怎么卖出去?”
  记者从国家工商总局网站看到,一些传销组织采用所谓“微商”“电商”“多层分销”“消费投资”“旅游互助”等名义,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发展人员形成上下线关系,推销产品和服务,从事传销活动。总局网站提示,只要同时具备以下三点就可以断定涉嫌传销:一是交纳或变相交纳入门费;二是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三是上线从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中计提报酬,或以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提报酬或者返利。
  律师提醒:风险意识不能丢
  北京华泰律师事务所拜北斗律师在接受信报记者采访时称,不管采用什么手段,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从事非法传销活动均违反法律。售假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传销活动涉嫌违反《刑法》的有关规定。
  拜北斗表示,“微店”是目前市场监管的难点。他说,“‘微店’类似于线下地摊,商家流动性强,也没有实名认证,监管难度较大”。为此,拜北斗呼吁,消费者应当切实提高守法意识和风险意识,防止上当受骗甚至成为参与传销的违法人员,同时应理性选择合法投资渠道。他建议投资者应慎重寻找投资对象,在选择网络加盟商、渠道商前,应查询其登记注册、经营资质等基本信息,要认真分析其利润来源,多方了解投资项目。另外,要积极向当地工商、公安机关反映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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