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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小夫妻闹矛盾欲离婚 要分网店和微商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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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28 15:17:5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长春市民赵阳(化名)和郭琪(化名)是一对“90后”夫妻,两人一同经营多个网店和微商号多年,生意十分红火。然而就在2016年年初,两人因为经营理念不同闹出很大分歧,甚至要离婚来分割手中的这些网店和微店号。律师表示婚姻不是儿戏建议两人好好协商,如果非要离婚那么虚拟财产也是有财产属性的,需要评估价值后再均分。
  因经营理念不合闹矛盾
  长春市民赵阳和郭琪今年都是26岁,两人在2012年相识相恋,并在2013年登记结婚。起初赵阳在一家汽车销售公司工作,而郭琪则是一家网店店主。后来赵阳辞去了工作和妻子一起开始经营网店,两人经营的“网络夫妻店”生意越来越好,渐渐开了不少家分店,同时也有了好几个微店号。
  2月21日记者联系到了赵阳,他表示从2015年5月开始他们夫妻俩的关系便出现了变化,刚开始是因为一些家庭琐事,后来演变到经营理念。“我是主张实体店和网络虚拟店一起开,可是她却坚持只做网络的,为这个我们吵了很多次。”赵阳说。
  双方都想要网店、微店经营权
  2016年年初,由于两人的矛盾越来越大,所以便不再合作经营网店。不过两人都想要这些网店和微店号的经营权,谁都不肯退让。“我说过可以将房子留给她,然后把这些网店和微商号的经营权给我,但是她不同意。后来我又退了一步可以再拿出一些钱,可她还是不同意。”赵阳说。郭琪表示,网店最早是她开始经营的,丈夫只是后期加入的,所以网店本来就应该归她所有。目前夫妻俩因为分割店、微店经营权已经闹起了离婚,目前正在进一步协商中。
  律师:可评估后均分
  吉林熠融律师事务所的宗丽娜建议,这对夫妻千万别光因为经营理念不同而闹离婚,一定要慎重考虑。如果夫妻俩非要离婚平均分割财产,那么这些网店、微店之类的网络虚拟财产也是有财产属性的。“市民可通过网店这一虚拟平台创造现实财产,因此它就有了现实的财产属性,所以可以分割、继承。不过这些财产必须先经过评估确定其价值,不能由当事人自己说了算。这样对于网店下的实体货物,对网店的经营收入、债务才能平均进行分割。”宗律师说。(东亚经贸新闻记者 李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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