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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商监管要“加把火”微商发信息得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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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29 16:47:2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据媒体报道,国家工商总局有关人士表示,《互联网广告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即将出台,今后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广告将纳入监管体系。在朋友圈里发布违法广告,在接到网友举报之后,工商部门也将进行相关调查和查处。进口的零食、代购的面膜、原产地直供的脐橙……你的朋友圈里可能也收到过类似的微商广告。近两年来,随着微信的普及,不少人利用朋友圈的人脉吆 喝起了生意,形成了一种新型电商——微商。与淘宝店不同的是,微商不是通过自身商品来招揽顾客,而是基于朋友圈的人气来销售商品。显而易见,混“熟人圈” “粉丝群”的微商推出的广告更有针对性,更容易获得潜在顾客。
  从消费者角度来看,微商通常都是自己的朋友,或是朋友介绍的朋友,具有一定的可信度。同时,店家每日的优选推送也为消费者节约了逛网店的时间成本。因此,一些优质、特色微商颇受追捧,粉丝群也迅速壮大。
  尽管如此,朋友圈的商品交易仍有不少有待解决的问题。且不说有人对朋友圈变“生意圈”颇有微词,有的微商所售商品也确实有来历不明的嫌疑。毕 竟,在利益面前,不是所有微商都能坚持诚信,之前被媒体曝光的网络红人微信销售毒面膜就是一例。微商市场的商品价格混乱、售后服务不完善等问题也常遭诟 病。由于微商没有营业执照也没有固定营业场所,朋友圈又属于比较隐秘的网络圈子,不互加好友难以查看信息,这些都使得微商容易陷入监管“盲区”。一旦出现 消费纠纷,消费者投诉难、维权难。
  目前,针对网络交易,我国已经制定出台了《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但仍需细化,从而为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工作切实提供法律依据。即将出台的《互联网广告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将微商广告纳入监管,就体现了政策法规的“与时俱进”。
  此外,微信平台和微商自身也应做好自律。微信平台应对微商建立信用档案,并制定奖惩制度。微商要对售出的产品质量作出保证,不能“杀熟”,否则,一旦将朋友圈人脉资源耗尽,自己的生意和个人信誉也将受损,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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