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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盟萌店合伙人模式被疑传销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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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25 17:05:0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电商能在电商领域异军突起,靠的绝不是帮助实体店节省了房租、渠道、人力等必需成本,那些是传统电商时代已经消费殆尽的行业红利。微商崛起,与关系型营销中各种可预期的既有利好是密不可分的,问题是如何让参与者保持理智和避免风险,微商业界人士分析,微商未来前景不可限量,未来至少占据零售业30%的市场份额,同时B2C微商将成为主流,因为B2C是微商的理想模式,而C2C微商可成为B2C微商的个人分销商,是对后者的良好补充。
  在C2C领域,微盟萌店正在努力成为市场第一梯队,但同时,为了能够有效地借鉴传销模式,萌店也相应地推出了加强管理的举措,比如近期提出了所谓的“双规”:一是规定有货的供货商的每一级发展下级的分销商都必须拥有自己有完善销售体系;二是只让没货的代销商做产品推广,但发货、售后必需得有真有货的供货商负责。微盟萌店上存在大量个人商家(萌主),他们是品牌商家分销网络的重要节点,利用个人力量帮助供货商分销产品,扮演只推不销的角色,发货仍由品牌商家负责,与多级代理模式完全不同,微盟萌店本质上是采取众包模式帮助品牌商家获取更多订单。这与依靠人员的力量来进行分发销售的传销模式极为类似。
  
  微盟萌店,一直聚焦于服务品牌商家,重点发力对外招商和服务供货商。今年5月,微盟萌店上线供货商系统,并出台供货商招商政策,没有公众号或未开通微盟萌店旺铺的商家也可以成为V店供货商,进一步拓展品牌商家数量和种类。
  同时,由于传统电商平台缺少对商家的本地化服务,电商代运营的需求日益凸显,6月微盟计划在全球招募1000家V店服务商,以负责供货商的招商和后期服务。供货商直接对接服务商,不仅有利于需求反馈,也便于完成供货商的招商和运营管理,了解需求后提供个性化服务。
  事实上,作为品牌商家的分销节点,萌主的营销能力直接关乎前者的订单量和利润。随着店铺数量和商品种类的不断增长,对萌主的营销手段和营业额也提出更高要求,而大部分萌主表现平平,真正崭露头角的商家少之又少。
  作为平台提供方,萌店在满足品牌商家需求的同时,提升萌主营销能力刻不容缓。我注意到萌店启动拜师计划,即每个萌主可自行选择“微商导师”,拜师成功后,萌主不仅可以一键上架“师傅”所出售全部商品,也能和师傅沟通获取微商营销技巧和经验,体现微盟作为平台微商的社交属性。
  在我看来,拜师计划的推出使供货商、萌主、平台微商共同获益,可谓一箭三雕。对供货商而言,可以进一步扩大分销网络,提升订单转化率;名师指导使萌主积累一手的营销实战经验,提升产品销量获取更多佣金,名师则获得更多成就感;对萌店而言,萌主与名师的良性互动,有利于增加品牌商家的粘性和目标人群的覆盖率,进一步推高平台交易额。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提供优质货源和构建全渠道推广体系,用户基数是不可忽略的关键指标。双方用户基数的侧重点不同,微店指个人商家数量,萌店代表品牌商家分销网络的萌主数量。萌店想要与微店抗衡,必须使出狠招来快速获取大量用户。
  据悉,更名后的萌店推出合伙人制度,并在七夕投入1亿重金邀约“微商合伙人”,700万萌主将邀请链接分享至微信、QQ、微博等社交平台,每个邀请成功的萌主和合伙人都将获得10元现金红包,也将获得出售分销商品的佣金奖励。
  萌店仅用11个小时全部发出亿元红包,新增用户超过300万,仅用一天便挺进AppStore总榜第二、分类榜单第一,跨入千万级用户平台俱乐部。萌店合伙人计划的目的不言而喻,除了迅速拉动用户增长,更重要的是规范传统微商饱受诟病的分销制度,构建更友好更有效的营销体系。
  总体而言,共创健康微商营销生态圈是大势所趋,拜师计划和合伙人制度起到双保险作用,大大增强萌主的整体营销水平,最终实现重塑微商形象。
  在微电商平台里面,不敢说微盟是做得最好的一家,但却是喊“不做传销”喊得最多的一家。一直以来,上从微盟CEO孙涛勇,下到微盟市场公关,做宣传时在“不做传销”方面下的功夫也很大。
  早在今年2月,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微信公众平台关于整顿非法分销模式行为的公告》,在公告中,微信认为用户在公众帐号上利用关系链发展下线分销的行为,多数具有欺诈等非法性质。
  微盟马上对此回应说,基于对传销的定义和微信生态规则理解,在设计分销系统的时候就规避了跨级分成和多级分销。尤其是声明了“微盟的微客只有一级,是合法的分销”。
  但是,微商真的那么容易跟传销撇开关系么?
  2015年被誉为微商元年,市场上各种微商也如雨后春笋般林立,包括京东微店、拍拍小店、有赞微商城、口袋微店、易米微店等。这些微商之间,运营实力良莠不齐,业务模式也不尽相同,这使得渴望在微电商领域分一杯羹的商家们不知如何下手。
  微商与电商相似,同样存在B2C和C2C两种模式。B2C微商平台有京东微店、微信小店、有赞,拍拍小店。微店则属于C2C微商平台的典型代表。今年3月,微盟旗下C2C微商平台V店也强势杀入,帮助个人微商解决货源、全渠道推广等问题,并完成订单、交易、支付和分佣等流程,并于日前更名为“萌店”。
  需要强调的是,C2C模式是与传销模式最易发生暧昧关系的一种电商模式。C2C意味着消费者本身提供服务或产品给消费者,说其与传销“暧昧”,是因为早期的保险从业人员、传销人员就是利用C2C的模式在线上进行服务的。利用C2C模式进行传销有以下优点:一是交易可实现私密,因为是由提供服务的消费者与存在需求的消费者可私下达成交易;二是服务成本低廉,对于那些个人工作者、保险从业人员、独立传销商、汽车销售人员、房地产经纪人等而言,架设C2C服务平台可实现将销售范围推广到接近于无限的市场领域。因此,C2C与传销实乃“青梅竹马”。
  在C2C领域,微店和萌店存在交集。目前的形势为,与拍拍小店背靠电商巨头京东、微店占据先发优势相比,后来者萌店实力同样不可小觑,上线以来保持高速增长,依靠分销帮助企业解决问题。截止目前,萌店平台开店数达到1000万,月交易额超过1亿,供货商系统入驻商家超过1万家,萌店总SKU数突破300万,预计2015年平台交易额超过20亿。
  以黑马姿态杀出的萌店,完成前期招商和用户获取后,具备与拍拍小店、微店等强敌竞争的基础。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去年10月上线的拍拍小店拓展500万店铺,商品数量达百万级,发展势头比萌店稍逊一筹,反观微店才是萌店最强劲的竞争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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